根据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, 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(中级以上)科研成果统计量化工作,从即日起开始进行。
具体要求如下:
1、所有科研成果一律要求提供成果原件,分人分袋装。同时每人填写《2008年度科研成果登记表》一份,经所在部门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一并上报。
2、其中,在《辽宁师专学报》、《铁岭师范高等专科皇冠体育学报》上发表的论文和在研的科研项目,不用提供原件,但必须填写登记表并注明相关情况。
3、请各部门在2008年12月1日前统一报送科技处,逾期不再受理。
附表:2008年度科研成果登记表
科技处
2008年11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