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根据辽教办发【2008】141号文件精神,为了做好我校2009届省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:2009届毕业生。
二、评选名额:按毕业生总数的2%遴选。
师范学院推荐四人、理工学院推荐七人、人文学院推荐五人、外语学院推荐三人、艺体学院推荐四人。
三、具体要求:
1、请各学院按名额并参考附件中的评审条件民主推荐优秀毕业生。
2、下载附件中的表格,将推荐的毕业生自然情况按表中内容逐项填全,并排好推荐顺序。
3、推荐表本周五下班前交到招生就业指导处(电子版发到019信箱,文字材料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)。
招生就业指导处
2008年12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