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及各部门:
2020年的托费预算工作已经开始,凡符合条件,并且没在附表中列示的老师请务必于2019年10月9日下班前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将独生子女证(或生育指标)交到财务处(319室),没有独生子女证(或生育指标)的提供户口本(以上材料需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)。如果不能在要求时间内提供证件的将不能列入2020年托费预算,即不能报销2020年托费。
1、享受托费补助的条件:孩子未满七周岁且送幼儿园的可享受托费补助。本次预算申报指的是在201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日期的孩子,也包括还没出生但办理了生育指标的。
2、补助的标准:独生子女每月补助40元,非独生子女每月30元 , 未满两周岁每月15元。如果不能提供独生子女证,都按非独生子女标准享受补助。
3、2018年提供生育指标和诊断的老师,请提供户口本。
4、以下附表中人员可报销2019年托费(报销时间另行通知)。
计财处
2019年9月24日